人总是在失去过後才懂得珍惜,这已经成为人之本性,刻在骨子里的一种糟糕的处事态度。那失而复得呢?会是开心、难过,抑或是感动?
我叫翟耀文,目前是名大学生。大概半年前,我的前女友跟我提了分手。
「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。翟耀文,你太害羞了,做什麽的都不敢,这要我还不如跟个木头在一起。」
她只留下这麽一句话就走了。明明是夏天,但我却感觉身体冷得出奇,身体不断地在颤抖。明明该挽留的,却迟迟说不出来。
自此,我开启了单身生活。
明明她就不是很喜欢我的个性,却也还是跟我在一起两年多。这两年来,我也尝试过很多。从刚开始的不敢牵手,慢慢适应成可以在路上牵着手聊天,到後来可以跟她亲嘴。
对於大家来说稀松平常的事情,我却花了整整一年来适应跟学习。而我并非不愿意,是心中总有一个过不去的坎。
三岁,爸妈离婚。我被法院判到爸爸这里。
我爸是个不折不扣的败类,之前跟我妈还在一起时就会在外头找小三、赌博、酗酒。一点好的不沾,坏的倒是做尽了。因此我妈也觉得我会跟他一样,一样的糟糕、一样的下贱。
在我九岁时,我爸喝醉酒,在饭店跟其他女人开房间的时候,色慾上身,两人在阳台展开激烈战火。但因为他喝醉酒,摇摇晃晃的,从15层楼摔下去。
听警消人员说他掉下去之後因为下层的有一个阳台特别突出,下半身撞到而直接从中间断裂,剩下的上半身掉到饭店後面的垃圾场,被一根废弃灯管刺穿。当场死亡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