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曾表示,案发当晚自己一直待在民宿,直到凌晨三点十七分拍下灯塔亮起的照片。
然而,警方重新检查她的手机资料後,发现一个问题。
照片拍摄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七分,但照片原始档案的建立时间,却比她声称的时间早了二十三分钟。
这代表照片可能经过处理,或者曾经被重新储存。
下午,林若芸坐在审讯室里。
她看着桌上的照片,脸色逐渐苍白。
叶闻秋问:「这张照片真的是凌晨三点十七分拍摄的吗?」
林若芸没有回答。
陆知衡接着说:「我们已经检查过原始档案。照片至少经过一次修改。」
「我只是调整亮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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